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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集团劳动模范的通知

来源(集团) 作者(集团) 阅读()2014年1月8日

关于评选集团劳动模范的通知

集团各部门、各公司:

近年来,民召集团广大员工围绕企业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大局,求真务实,开拓进取,扎实工作,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了一大批敬业爱岗,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。为了弘扬先进模范的时代精神,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为实现集团不断发展的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,建立新功勋,开创新局面,根据集团每五年评选一次劳模的规定,决定从即日起进行集团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。本次当选的集团劳动模范,将在2014年5月城关物业成立十五周年庆典大会上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评选范围及名额

1.评选范围:凡集团各部门、各公司思想先进、作风过硬、成果显著、贡献突出的各岗位员工均可参加评选;

2.评选名额:拟评选表彰集团劳动模范5-6名

二、评选条件

1.在工作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同集团保持一致,立足岗位,奋发进取,勇于奉献,在集团开展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,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;

2.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;

3.在集团工作满五年以上,工作兢兢业业、任劳任怨,并多次受到客户或集团的表彰奖励;

4.劳模初选名单在集团月刊、网站和各单位宣传栏公示期间,如发生投诉,经调查属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公认和面向基层、面向一线员工的原则。

四、评选、命名、表彰程序

按照各部门、各公司公开评选、层层推荐、工会汇总初审、集团内部公示、全员监督、党委审定,最后以集团名义命名的程序进行。

五、评选时间

按照全员化普选,多元化推荐,公开化监督,综合化确认的方法,本次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。2014年1、2月为宣传动员和摸底阶段;2014年3月为推荐上报阶段;2014年4月为集团审定和公示确认阶段。在2014年5月城关物业成立十五周年庆典大会上予以表彰。

六、评选要求

1.集团各部门、各公司接到通知后,要及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传达,早安排,早动员,早宣传,按照评选时间要求安排好劳模评选、推荐工作,努力营造“劳动光荣、人才宝贵”的浓厚氛围;

2.劳模推荐采取申报制。各部门、各公司评选推荐的劳模候选人人数不限,推荐上报的劳模候选人要提供真实、全面的主要事迹材料2份(不少于2000字),劳模推荐表一式2份,近期免冠照片2张,5寸彩色工作照1张,于2014年3月31日前准时推荐上报。逾期不报者,按自动放弃对待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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